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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将按进口商品价格增收2%补充关税 日期:1999-05-28
【新税网北京05/25/99信息】 乌克兰政府日前颁布命令,规定从今年
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进口商品除按以前规定征收其正常关税外,再征收其
价格2%的补充关税。
这项命令适用于所有向乌克兰进口商品的法人和自然人。增收的款项划归国
家预算。据悉,乌政府此令目的在于增加今年的国家预算收入,以及时发放工资、
奖学金、退休金和其他社会支付,防止社会拖欠继续增加。
据估计,乌政府此项命令将会抑制今年下半年的对乌进口。今年第一季度,
乌进口了约30亿美元的商品,比去年同期下降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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