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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98年报问世 日期:1998-12-15
【新税网北京12/15/98信息】 9月13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发表了1998年工作(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30日止)年报,
内容匡架如以往年报。
首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回顾,突出说明IMF对
亚洲金融危机处理的作用。
其次,完成了对100多个成员国的本年度磋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与成员国之间每年磋商是该组织协定第4条规定授权的(又称第4条款年度
磋商Annual article IV consultation),由IMF工作人员组成的代表团访问成员
国,搜集经济和金融信息,并与该国官员讨论各项经济进展及有关政策,然后就
该国的经济表现及前景准备一份详细报告送执行董事会,经执行董事会研究评价
后,将评价意见告成员国当局。
再者,根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等规定,对部分成员国给予贷款,在
磋商和贷款中对成员国税制改革提出种种建议。如建议阿尔巴尼亚改进税收征管,
提高税率。建议喀麦隆严格税收执法,改革农林产品税以及实行增值税。建议几
内亚比绍降低出口税。建议莫桑比克加强税收管理和减少减免税。建议坦桑尼亚
改进增值税等。
除此,对一些国家的税制进行评价。如认为日本经济萧条的部分原因是去年
4月提高了增值税率。认为俄罗斯、乌克兰税制低效,其部分原因是政府的征收
无力。
本年报主要内容已由美国《税收分析家》(Tax Analyst)杂志社出版,欲知
全文,可向IMF和国际因特网索取。网址:WWW.imf.org.
(gjsx981130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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