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税收举措 日期:1998-12-04
【新税网北京12/02/98信息】 一、降低企业税负,增加国际竞争能力。
从1998年税收年度起,公司税率从30%降为28%。这样该国此税税率在亚洲国家中
堪称最低水平之一。
二、奖励出口外汇。
(一)对增加出口者减征所得税。1998年1月1日起,对制造业、农业、服务业
等增加货物及劳务出口的公司减征所得税,对增加货物出口,凡增加值达30%者,
按增加值的10%在应税所得中扣除;增加值达50%者,按增加值的15%扣除。对出
口劳务的法律、会计、工程咨询、建筑管理公司,按出口增加值的10% 在应税所
得中扣除。
(二)对出口费用的加倍扣除。原规定,对在国外宣传马来西亚产品或商标的
广告费用,可以加倍扣除。现扩大至在国内宣传马出口产品的广告费用。
三、进一步鼓励固定资产投资。
(一)对投资购置大型机器用于建筑业、采矿业、林业、木材业等的公司,对
购置资本支出当年扣除20%,尔后每年可选择扣除12%、16%或20%。
(二)对投资建造仓库专门储藏出口货物,或储藏出口货物加工后再出口的,
以往规定其建造费用45年摊销,现改为10年摊销。
(三)鼓励再投资,如对制造业和农业公司的再投资支出,规定在支出的 60%
内扣除,但不得超过应税所得的70%,并规定扣除的条件是:此投资能扩大生产
规模、促进生产现代化和产品多样化。
四、对高科技生产实行鼓励。
(一)对研究与开发(R&D)费用的扩大扣除。原规定对合乎"首创"(PS) 标准的
R&D支出,给予加倍扣除,今年决定,对此类公司的R&D支出符合条件的也准予
加倍扣除。
(二)对扩大多媒体行业的优惠。现行规定,对加入超级多媒体走廊的公司享
受以下税收优惠:
1.对多媒体的投资支出五年内100%扣除,如属"首创"性质,10年内100%扣除。
2.进口设备免关税。1998税收年度起,把此项优惠扩大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
构的多媒体研究单位。
(三)鼓励个人购置计算机。从1998年起对个人购置计算机的,给予扣除400
林吉特,每一家庭每五年扣除一次,但该计算机用于营业的不扣除。
五、促进社会保障体系。
(一)增加社会保障税。原规定,对雇主按工薪支出总额的17% 缴纳社会保障
税,1998税收年度改为按19%交纳,其中12%用于综合保障基金,7%主要用于雇员
退休基金,对7%的捐献仍须经雇主同意后交纳。
(二)对贫民病房的鼓励。对私立医院专门设置从低收费贫民病房的资本支出,
现限60%以内在应税所得额内扣除。
(三)促进对社会福利的捐献。原规定,个人对社会福利的捐献不准扣除。19
98年起个人对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项目和公共场所的残疾人设施的捐献,允许在一
定限额内扣除,企业的此项捐献也有类似扣除。
六、加强税收征管。
(一)从1998税收年度起规定,雇主对雇员的工薪等所得应负责代扣预提税,
违章可处以6个月的监禁和200至2000林吉特的罚款,并明确此项罚款不得作为费
用扣除。
(二)1998年的税收征管改革重大措施之一是,对税收违章的追溯期从原定的
12年,缩短为6年,公司保存帐簿的期限本应12年,也改为6年,从而减轻纳税人
的负担。
(三)对雇员的实物福利所得(包括汽车、住房等)通过法院判例定出扣除标准,
避免征纳纠纷。 (ssyjjwz980622050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