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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税改新动态 日期:1998-11-26
【新税网北京11/25/98信息】
1.增值税 新增值税法将于1999增值税年1月1日生效。此税将取代以往的流转
税。该国认为实行增值税大大有利税收征管,将促使所有交易使用发票并严格执
行会计准则。但投资者关心的是,增值税的4档税率以及有26类出口货物与劳务
不实行增值税,将使税制复杂化和税赋失平。
2.进口税 为减少关税壁垒,消除经济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该国对进口税做
些新的变动,主要是实行3级关税制,即普通关税,优惠税与特惠税。优惠关税
适用于有双边协定国家,特惠关税适用于区域协定国家。
3.消费税 主要是降低国产香烟,进口酒类与啤酒的税率。对高尔夫球场,拟
征收20%的特别消费税。为了鼓励节俭,限制奢侈,特别消费税的高税率扩大到
本国生产性企业者(包括越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口的汽车。
4.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1999年1月1日起取代现行的营利事业所得税
法。新税法扩大了对外资的税收优惠。
为应付亚洲经济危机对国内造成的不利影响,政府在1998年1越3日的法令中
规定,对1996年外国投资法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条款,将适用于该法颁布前登记
(1996年11月23日前)的外国投资项目,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5年,而以前的
此项权利只给予越外合资企业。另外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给予越难组织与个人的
慈善捐助,准予全部列支。
政府正在考虑对“投资—经营—移交(BOT)的投资,制定一项新法令。拟
对BOT企业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并从获利年度起4年免税。汇出利润仍以5%
征收预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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