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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社会保障收费机构并入税务机关 日期:1999-04-16
【新税网北京04/16/99信息】 最近,英国在通过'98预案中宣布,将社
会保障部主管的国民保险费机构,并入国内收入局。
1975年起,该国对雇主、雇员及自营者,改为按其收入计征此费,同时,将
此费改由国内收入同主管个人所得税的机关代征。
此项合并方便了纳税人,因为个人所得税和国民保险费统一机构管理,其报
表不必分送不同单位。另外,以上税费的共同性法规,不因机构不同而解释有异。
有人建议把上述税费的税基统一和税率综合起来,但遭到许多人反对,主要
原因是综合税率过高。另外: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高于国民保险费。有100多万雇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要缴国民保险费。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呈逐渐下降趋势,如1975年至1999年,税率从35%降
为23%,而国民保险费的收费率却不断上升,同期此率雇员从5.5%升至10%,
雇主从8.5%升至12.5%。 (j99022801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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