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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初识个人所得税 日期:1999-04-01
【新税网北京04/01/99信息】 从1999年1月1日起,不丹人必须
面对个人所得税这一新概念了。根据规定,这个喜马拉雅山国里所有月收入在1
00美元以上的公民都必须缴个人所得税,税率在5%~30%之间不等,月收
入在1000美元以上的要缴30%的税。
丹麦一家机构帮助不丹政府设计了这一新税种的评估和征收体系。据不丹惟
一的报纸《新闻周刊》报道,在引进个人所得税这一新税种之前,不丹的收入来
源主要是企业税、公司股息红利和矿产、能源、旅游等政府部门的收入。199
7~1998财政年度,不丹有5.5%的预算盈余。不丹仅有60万人口,且
大多数为农业人口,但去年的总支出就达到6500美元左右,不包括一些发展
项目。不丹的一些发展项目得到国外数百万美元的资助,引进所得税的目的就是
为了使国家在财政上能够自给自足,尽管目前不丹还不会很快出现资金的短缺。
新的个人所得税指向普通公民,还可以使社会收入分配更加平均,为社会全体成
员提供更好的福利。预定到2000年2月第一笔税款就可以生利返还。
(a99033100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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