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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呼唤国际税收协调机构 日期:1999-03-23
【新税网北京03/23/99信息】 为适应经济日益全球化,许多税收专家
建议,亟须建立一个国际性税收机构,主要理由是:
第一,国际性税基大幅增长
199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税收专家维托·坦兹曾经提出建立国际税
收机构的建议,当时,跨国企业的内部贸易已占全球贸易的1/3。至今日,此
项比例已增加1倍。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称,目前全世界已有4.
4万个跨国母公司及其国外的28万个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这些企业控制了全世
界1/3的生产,60%的对外直接投资,2/3的世界贸易,70%以上的专
利、技术转让。
经济全球化导致国际性税基大幅度增长,此项税基的特点是,其权益不只属
于一国,至少涉及来源国和居住国两方。按上述报告数字推算,当今世界各国的
国际性税基占总税基的比重(暂以流转额估),大约是工业占1/3,商业占2
/3,如果加上国际对外直接投资的征税,则此项税基比重还要增加。
所谓国际性税基,是指税收权益不只限于一国,它至少涉及来源国及居住国
两方,当今世界存在大量的国际性税基,为了协调和指导此项税基处理,建立起
国际性税收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国际性逃税难以控制
跨国贸易飞速发展,国际性逃税随之大幅增加,此项逃税表现在应税的国外
所得征收不到和应税的国内所得逃往国外。逃税方式不胜枚举,其中突出的是,
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到低税国,使居住国税收蒙受巨大损失,此项逃
税已成为各国税收征管中的头号难题,至今未得解决。
前面说过的低税国,有的叫避税港,目前全世界列入避税港的国家和地区达
80多个。它们为跨国公司提供最慷慨的税收优惠,并且为这些公司的逃税打保
票,例如在执行税法上不具透明性,以及限制外国政府前来调查税收等,这样,
避税港国家获利很多,而投资国税收却大大外逃。
另外,经济全球化使跨国企业失去经济意义上的国籍,千百年来,赖以征税
的企业住所和账务凭证,在电子商务的跨国交易中,往往是无处追踪,导致国际
性逃税更难防范。
各国对上述国际性逃税,采取种种措施,但奏效甚微,由于涉及一个以上国
家的税收权益,如果继续由各国分别处理,往往发生“损人利己”;进而加剧国
际间恶性的税收竞争,从而破坏和扭曲经济,如果有个国际性税收机构,便能公
正而有效处理此项逃税。
第三,税收协定对国际税收争议的处理无能为力
目前此项争议主要靠税收协定解决,例如母公司A,居于甲国,其关联子公
司B居于乙国,甲、乙两国所得税率都是50%。现在甲国政府检查发现A公司
向B公司供货的作价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于是压低其售价100万元,并视为利
润补税50万元(100万元x50%)。对此,B公司根据OECD税收协定
范本苇9条关于相互调整利润的规定,向乙国政府提出相应调低利润100万元
的要求,并要求退税50万元。
由于甲、乙两国税收管辖权不同,乙国政府对甲国补税后,大多不同意对B
公司退税,于是A、B两公司根据上述范本第25条规定,分别要求甲、乙两国
政府进行相互协商解决。
然而国际间根据税收协定,协商处理并取得成功的此项案例甚少,例如,日
本从1985年~1991年间,同有关国家谈判并取得解决的此项案例,平均
每年只有一户半。因为协商中,各国政府基于本国权益往往是公说公理,婆说婆
理,结果只是以企业补税了事。总之对此项争议的协商处理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其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缺乏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性税收机构。
第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需要
根据以上需要,目前建立的国际性组织,有负责贸易事务的世界贸易组织(
WTO),有负责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稳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有负责世界经济发展的世界银行(1BRD),为什么现在不能设立一个负责世
界税收问题的国际性税收机构呢?
建议的该组织任务主要是:首先,确定世界范围税收的趋势;其次,搜集、
提供各国税收信息;再次,提供税收法律和管理的国际性基本标准;第四,举办
世界税收论坛,交流税收经验。必要时对税收国际争议的事件仲裁,并且对某些
国家税收政策和管理提供咨询,起到对各国税收执法的监督作用。
另外,有人主张,该组织可以征收国际税,如对跨国飞机票、金融等征税,
以供联合国经费用。
然而,也有人认为此项建议简真是想入非非,因为至今还没一个超国家权力
的国际性组织出现。 (zsb99032204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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