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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各国财长对税收各执各执己见 日期:1999-03-09
【新税网北京03/09/99信息】 不久前,欧盟各国财长在比利时布鲁塞
尔召开会议。会上,各国财长在税收问题上发生分歧。德国财长表示,德国保证
将利用其在欧盟主席国的轮次促进欧洲经济政治联盟,并防止“有害的”税收竞
争。
德国财政部长奥斯卡·拉方丹在1999年1月1日欧元发行后的第一次欧
洲理事会上对他的同行们说:“我们想看到的欧洲联盟不仅是政治联盟,而且也
是社会和环境联盟,而这其中关键问题之一就要在协调各成员国间的税收上取得
重大进步。”
由于考虑到英国的敏感,这位德国财长坚持认为,德国无意要求全体成员国
实行统一的税种,而只是试图阻止“有害的”税收竞争。这位将在以后6个月掌
握欧洲财政金融政策方向的财政部长同时承诺,执行去年5月25日达成的协议,
成立一个独立的反欺诈小组来处理欧洲执委会的滥用职权问题。
在前不久发生的欧盟预算管理不善的危机后,各成员国政府认为应迅速成立
一个这样的反欺诈工作小组。正是因为这次危机,欧洲议会正试图对执委会投不
信任票。
然而,英国财政大臣格登·布朗提出的设立一个向欧盟政府报告的独立检查
官职位的动议没有获得各成员国的支持。法国财政部长多米尼克·施特劳斯·卡
恩说:“我们应该坚持德国的观点。”
那么,究竟是什么使欧盟各国财长们的聚会发生了激烈的分歧呢?布朗认为
是德国过分强调了税收的重要性。他认为德国的拉方丹仅涉及了对特定部门提供
优惠控制的特殊税制的现行计划。而德国官员们称其部长的总的愿望是限制欧盟
成员国税率间的巨大缺口,以平衡欧洲货币联盟的效应。
拉方丹称,我们应该继续增值税的协调和简化工作。法国财长卡恩在强调法
国将支持德国协调欧盟税收的意愿时,不止一次对布朗的方式提出了质疑。
德国的这位财长认为,虽然德国企业的名义税率要比包括英国在内的欧盟其
他成员国要低,但如果各种因素算进来,英国企业税率平均仅为30%左右,而
德国的税率则高达55%。德国的税负包括一系列企业税之外的税种。拉方丹的
观点就是建立在这个因素上。
布朗指出,英国政府反对欧洲联盟提出的对离岸和非居民存款账户征收统一
的20%税收的计划。英国想对欧洲债券负税,并设立一项向各国税务当局跨边
界报告制度而不是统一的税率。
英国可能从欧洲的主要避税地卢森堡受益,因为在德国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
卢森堡将不会改变其对存款账户征税的制度。而英国也和德国、法国以及多数成
员国一样,对比利时提出的在2001年1月之前将欧元的现钞和铸币进入流通
表示了疑虑。 (zsb99030804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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