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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税务机关实行市民特许状制度 日期:1999-03-05
【新税网北京03/02/99信息】 印度直接税收中央委员会近日公布对市
民实行特许状制度,将对持此状的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该特许状类似于美国的
"纳税人权利法案",旨在买现税收公正、高效和有益的目的。
特许状规定,税务机关如收到纳税人的信件必须在7日内告知致函人,并在3
0日内作出最后答复。对于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困难、必须尽量在30日内予以解决。
并承诺今后将尽快处理退税、财产转让清算证明等事宜。当然,该特许状也要求
纳税人必须按时、诚实和准确地进行申报。 (zsb99030104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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