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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韩国纳税人的选择 日期:1999-02-09
【新税网北京02/09/99信息】 韩国的税务代理产生于60年代,当时,
韩国经济快速发展,工商企业大量增加,使税务机关难以承担大量的征税工作,
纳税人也难以应付复杂的纳税事宜,为此,1961年韩国进行了税制改革,颁
布了税务士法,标志着税务代理制度在韩国的诞生。1977年韩国引进了增值
税,纳税人对代理记账有了很大需求,进一步推动了税务代理制度的发展。进入
80年代,由于韩国经济的腾飞,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程
度越来越高,再加上韩国税制改革,要求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使税务代理业务
在这一时期迅猛发展,迄今为止,其税务代理已进入成熟运行状态。全国的税务
士有3000人,相当于韩国国税厅系统公务员的18%。可见,税务代理在处
理涉税事务中的作用。
韩国税务代理制度的特点
韩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健全,在世界上处于前列,其特点很明显,主要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士资格确定的制度化具有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业务资格的人员在韩国
称为税务士。为了保证税务士的质量,韩国制定了严格的税务士考试选拔制度。
制度规定,税务士资格考试由国税厅的考试委员会组织进行,考试委员会由国税
厅厅长兼任委员长,负责出题,组织考试,制定成绩等工作,并将考试成绩合格
者报财政经济院,由财政经济院长官授予其税务士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
过税务士资格考试的,每年大约有150人。韩国有一半以上的税务士是通过考
试取得税务士资格的,还有一部分是在国税系统有相当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及公认
会计师和律师。但公认会计师和律师要参加执业培训,加入税务士会,才能从事
税务代理业务。
2.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广泛
韩国税务代理范围广泛,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充分发挥其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由税务士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
方面:(1)税务申报、申请代理,包括延期纳税申请、减免税申请,对税务行
政决定、处分的复议申请等业务;(2)税务调整计算和填写纳税申报表。对企
业法人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依照税法规定调整其应税所得额,以缴纳法人税
和个人所得税;(3)记账代理,包括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账务问题;(4)
税务咨询、策划等,即税务顾问;(5)其他业务。
3.事务所以个人经营为主要形式
大部分税务士是个人经营,雇用数名从业人员,以自己的姓名命名事务所开
展业务。除了个人开业的事务所外,韩国还有法人事务所,法人事务所必须有3
名以上税务士组成,5名以上税务士可以成立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事务所。但目前
韩国还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事务所,一般法人事务所数量也不多,虽然其具
有力量雄厚,信誉好的优势。究其原因,是因为设立法人事务所经营,对税务士
个人收入不利,除了缴纳事务所的法人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只有少
量的法人事务所愿意存在和发展。
4.税务代理实行双重督管
双重督管指的是对税务代理实行行政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监督管理。行政监
督管理由国税厅财政经济院进行。其中国税厅的监督管理体现在提请对税务士的
处罚;税务代理报酬率的确认;税务士会则的认可;税务士调账计税资格的确认
等。行业监督管理由税务士会进行。税务士会是由税务士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社会
团体组织。其主要功能在于:对税务士进行业务指导、教育,监督税务士遵守法
律制度,对违反法律制度的税务士进行惩处,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提出建议,
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等等。 (zsb99020804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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