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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通过新税法 日期:1999-06-30
【新税网北京06/30/99信息】 澳大利亚参议院28日批准了新的税法,
联邦政府酝酿了两年多的税制改革终于成为现实。
澳大利亚现行的税收制度是30年代制定的。进入90年代,这一税收制度明显
地落后于时代,澳大利亚朝野要求进行税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霍华德领导的
联邦政府1997年就提出税改的设想。去年10月,联邦大选前税制改革计划正式出
台,其中心是取消商品批发税和一部分地方政府税,对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包
括食品、服装和住房等征收10%的消费税,同时还降低了个人收入所得税。
政府的税改方案一出台立即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工商金融界广泛支持这一方
案,但是社会福利团体和教会则对此持批评态度,称这将使大部分收入都花在食
品等生活需品上的低收入者生活更为困难,而占人口20%的高收入者却可以从政
府的减税计划中获取50%的利益。
由于执政党在参议院不占多数,霍华德政府的税改方案几经周折才在参议院
获得通过。霍华德与在参议院占有7席的民主党经过艰苦的讨价还价,终于在上
月底就这一方案达成妥协。
在民主党的坚持下,双方最后通过的税改方案免除了基本食品的消费税,以
减轻退休人员和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为弥补因此而减少的税收,原方案中降
低高收入者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计划被取消。新的方案还决定增加退休金,免征部
分必需药品与医疗服务、学校课本和大部分慈善活动的消费税。这一方案虽然也
受到诸多的批评,但是总的来说比原方案赢得了更为广泛的支持。
从明年7月1日起,这一新的税法将正式实行,它将简化澳大利亚现行的税制,
对其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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