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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税之国”———法国 日期:1999-06-16
【新税网北京06/16/99信息】 法国收税之多,在世界上是有名的。所
以有人称法国为“万税之国”。总体上可以分为四大类:收入所得税,消费税,
资本税和地方税。
居住税。只要住房子,不管是买的租的,都要缴税。
馈赠税。接受别人馈赠的钱物超过一定限额要纳税,即使是老子白送给儿子
的钱物,在10年内也不得超过250000法郎,否则必须交税。买台大屏幕
电视机要上税,每年700法郎。
说到所得税,税法规定凡在法国居留的,都要根据收入(包括在法国和在外
国的收入)纳税。
不但税多,税率之高在全球也名列前茅。1998年消费商品增值税为20
·6%,比如汽油每公升售价6个多法郎,免税油每公升只有1个多法郎。个人
所得税税率最高的可达56·8%。
每年二三月税务局会给每个纳税人寄一份申请表,纳税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一
年的收入以及减免税的根据,寄回税务局。经审核后,税务局再把纳税清单寄回
给纳税人,纳税者确认无误则填写支票或在银行转账上签字,在规定期限内寄回
税局。整个纳税过程可以全用信函,无须亲自跑去,十分便捷。
法国人一般纳税意识比较强,大多都能按时足额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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