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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鼓励投资七大税政措施 日期:1999-06-01
【新税网北京06/01/99信息】 去年,捷克政府批准了第一个鼓励投资
的正式方案。这个新的投资鼓励方案将使捷克在欧洲的外国直接投资市场保持竞
争力。
新的七项投资鼓励方案完全改变了过去的局面,投资鼓励的范围比较广泛。
投资者可以在投资时申请得到鼓励,或者直接与政府有关部门洽谈某项鼓励。每
个部或有关部门都可在本身职责范围内就鼓励事项与申请人协商。
投资鼓励适用于符合下列一般标准的本国与外国投资者:投资应是新的投资
(指建立新工厂或扩充原有制造设施),或者同OECD高技术产品或产业分类
表中所列制造业合资经营;购买机器,不动产以及工厂的全部投资应不少于25
00万美元;投资应符合某些经济条件(如,应不破坏环境)。
投资鼓励方案中7项内容是:
1、公司所得税优惠。这是最重要的鼓励,可以推迟缴纳公司所得税(包括
应计利息)到第一个5年;并且,如果某些以前规定的条件在这5年的期末具备,
税款可以完全被免除。不仅如此,还可给予一份补助,金额等于免除的税款;用
以抵扣将来公司所得税税款。
本项鼓励,除应具备上述一般标准外,另要求符合下列条件:投资者应保存
独立的帐户,完整记载得到鼓励的投资情况;投资者必须使用未在捷克折旧过的
机器;投资者必须在获利的第一年弥补亏损。
这项鼓励措施对于方案实行后头5年都获利的投资特别有利。至于头3至5
年遭受亏损的制造业,仍可适用现行所得税法将亏损结转在以后5年利润中弥补。
2、税收上加速折旧。每种有形或无形资产都属于5类资产群中的一类,而
且这个分类又是以资产注销时间长短为根据。税收折旧率以直线法或余额递减法
就资产的成本计算。捷克税法是欧洲折旧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例如,建筑物析
旧到45年,多数机器、设置、配件折旧8到15年。
现在,对OECD高技术产品与产业分类表中所列某些机器、设备,可以加
速折旧至25%;对建筑物,为4%。
3、免除进口税与增值税优惠。对OECD分类表所列某些先进机器设置进
口,免除进口税,同时可缓缴增值税90天。按照捷克关税规程,进口先进机器
设备,如果来源国是欧盟成员国,仍应平均征收4.5%的关税或再低一点。
4、关税自由区。投资者进入自由贸易区的进口制造设备可以免纳关税与增
值税。这一般应用于进口加工,即,将最终产品的部件进入捷克装配后再行出口。
这种进口的部件或原材料,不纳关税和增值税。虽然这项鼓励措施并不是新的,
而且只有少数关税自由区,但政府已明确表示,不仅要扩大现有关税自由区的范
围,还要投资建立新的关税自由区,这已列为国家极其重要的事情。
5、无息贷款赠款。无息贷款系用于为捷克公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对每一
新设立的工作,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0捷克郎(2400美元)。如果具
备了某些条件,这项贷款还可转为不用偿还的赠款。该项鼓励只适用于在某些经
济落后地区的投资。该项工作应由公司直接雇用的人担任,不能转包;时间至少
应满两年。
6、为培训提供贷款与赠款。政府可以提供无息贷款以弥补培训与再培训捷
克公民全部费用的50%。这笔无息贷款系通过捷克公司用于在特定地区与一定
期间培训所有级别的雇员。如果投资者具备某些进一步的条件,贷款可以不再偿
还。
7、鼓励开发土地。对待开发、待修建的土地规定一个极低价,是许多国家
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捷克政府则对拥有土地的市、县给予无息贷款,弥补其为
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而平整土地的费用的60%。该项无息贷款的总金额由政府的
每年预算加以限定。
在上述七大鼓励措施中,公司所得税优惠,实行加速折旧与免除进口关税这
3项或许对外国投资者最有吸引力。 (e99052600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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