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税改计划遭商界反对 日期:1999-06-01
【新税网北京06/01/99信息】 有的澳大利亚人说,近20年来,澳大
利来的商业管制环境就像一部破旧但是还能用的汽车修理工,这修修,那补补,
可是从来没有将整个机器彻底翻新。
在以澳大利亚总理约翰·霍华德为首的保守执政联盟在1998年下半年提
出雄心勃勃的税制大改革计划之前,最近几年最具重要意义的变化来自1997
年对金融系统改革进行的沃利斯调查。这一调查委员会由商人斯坦·沃利斯任主
席,准备了一系列的小改小革方案,包括变更公司法、退休金制度、银行管制体
制等等。
商界领导人欢迎沃利斯提出的改革方案,其中变更公司法的建议,正和金融
服务部门的快速增长相吻合。但是大多数人仍然抱怨繁杂的税收体系,包括过高
的资本利得税,以及对津贴征收的不受欢迎的小额优惠税。
在几届政府零零碎碎的改革之后,霍华德开始实施对收入税和商业税制度的
全面改革。这一计划的核心内容是提出对商品和服务征收10%的税(GST)。
但是对商业集团来说,最紧迫的议题是现在由约翰·拉尔夫领导的委员会对商业
税的复审。这个委员会将在今年6月提出最后修正方案和两份基础性报告。
尽管还存在着许多争论,但是政府已经给出了强烈的信号,它将开始执行一
项把公司税率由36%降到30%的打算。由于政府坚持对商业税的改革要保持
“利益均等”,将以产业的某些税收激励机制(包括对投资的激励)来抵消公司
税的削减。这一想法遭到了农业和矿业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他们说这项改变不
公平,认为这只对金融服务部门有利,而他们的情况将恶化。
对于其他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商界的观点大体一致,包括资本利得税——
现在的税率是36%,属于西方国家中最高的。
为税收改革而结成的商业联盟,是代表澳大利亚主要的金融业、制造业企业
的有影响力的院外集团,他们也反对政府引入延缓的公司税作为建立一个综合的
红利转嫁体系努力的一部分。这一集团中也有外国执力参与,包括美国商务部,
它警告说这一税收优惠体系有些时候会导致对来自外国收入的双重征税。
澳大利亚政府说将在拉尔夫提交最终报告之后作出决定。政府希望把商业税
体系的未来和GST一揽子税收计划的成功联系在一起。分析家们预计GST一
揽子税收计划在议会上院会以微弱多数通过,尽管反对者批语将食品纳入GST
当中。澳大利亚财政部长皮特·科斯特罗认为,两项一揽子税收计划的通过将给
澳大利亚带来在亚洲最先进的税收体制,甚至在世界上也并不落后。
科斯特罗还承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使澳大利亚成为区域金融中心,重
新设计澳大利亚的公司管理体制是必要的。
商界对此所持的观点在一份最近对澳大利亚1000家主要公司首席执行官
的调查当中得到了概括:在调查对象中,85%的人说他们想念澳大利亚需要一
个全新的税收体系,78%的人说他们认为现有的体系已经破旧不堪。
对公司法的重要变动涉及接管、筹集资金、经理职责、会计标准。这种公司
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在法律上减少同经理的职责有关的不确定性。有了一种做商业
判断的规则,如果经理们的商业决策“诚实、公开、理智”,经理本人就会得到
保护。这一改革也将整合并且降低公司筹集资金的成本。
在金融服务业,沃利斯调查建议围绕着两个主要的机构——澳大利亚咨询管
理局和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重新塑澳大利亚咨询监管和证券管理体制。
成立于去年7月的澳大利亚咨询管理局主管范围包括银行、保险、养老金、年金,
从今年开始,它还将把存款互助会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
澳大利亚的改革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赞扬。用财政部长皮特·科斯特
罗的话来说,“面临世界经济乱局,澳大利亚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显示了
新制度的力量”。 (a99053100403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