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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收向购房者倾斜 日期:1999-05-31
【新税网北京05/31/99信息】 美国经济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并确立
了其在世界各国的领先地位,就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制定着适时的方针政策,其中
最为典型的就是税收政策。
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美国制定的税收政策总是偏袒房屋购买者,而房屋
租赁者则可望而不可及。
本来,美国的传统就是鼓励人们拥有自己的房屋,而美国的税收政策更是为
其提供保障。具体表现为:房屋购买者为房屋所花的钱很多可以扣所得税,而租
客为住宿花掉的费用却一分钱都拿不回去。
据外电报道,80年代以前,美国税收政策整套人民消费。很多种贷款(如
汽车、购物)利息都可以部分抵税。到了1986年,美国国会进行了大规模的
税法改革,其内容就是大幅度减免其他消费开支的扣税优待。惟独房产税条文的
优惠政策未受殃及,成为硕果仅存的利民项目。这种网开一面的做法保证了人民
享受扣税的实惠,时至今日仍是刺激购房热潮的催化剂。
那么,到底有哪些有利于房屋购买者的优惠政策呢?在这里,仅介绍一些简
单的,具有原则性的,并便于我们借鉴的情况。
(一)通常房屋贷款的利息部分可以完全从联邦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只要总
值不超过100万美元,可以扣除两间住屋的利息部分。高于100万美元的部
分则不可以扣税。如果你拥有超过两所房屋的话,只有主要用于自己居住的才可
以享有完全扣税的优惠。其余属于资产的一类就要按出租房屋不允许的减税部分
来算了。(二)地产税(付给州及地方政府)可以从联邦税中扣除。(三)第二
贷款——现有房屋抵押贷款房屋净值信用额在15万美元以下的利息部分可以扣
税。高于此限的部分如要扣税,必须征得税务局同意,证实是用于房屋改善的主
要项目才算合格。
需要解释的是:第二贷款是指借贷人为了某种合法的特定目的(如子女大学
费用、改造房屋、筹集医疗费用等等)而申请的抵押贷款。供贷人收到的是一笔
总数,再分期偿还。净值信用额也是用房屋做抵押的一种贷款。。它是像一个信
用卡账户一样,设定一个最高限额,你可以岱 出来用,但要付利息。不用时则不
付利息。可以在限额内一次次借,然后慢慢摊还,就好像使用信用卡一样。
美国税收政策鼓励、优待“居者有其屋”的人们,起到了推动美国房产业乃
至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其重要表现就是:每个季度新屋成交率及房屋
销售数目的报告都会在华尔街引起股票市场的反应。 (a99052800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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