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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新税务制度严厉对付逃税者 日期:1999-05-28
【新税网北京05/19/99信息】 马来西亚副财政部长拿督黄思华今日说,
政府将毫不犹疑采取行动对付逃税者。
他说,为了迎合时代需求,政府已制定新的税务制度及结构,纳税人,尤其
是公司千万不要滥用新税务结构,设法从中逃税。
他表示,配合新税务结构,政府决定豁免征收1999年税务,纳税人不应趁此
方便欺骗内陆税收局,一旦被发现,该局将展开取缔行动,以期保护国家利益。
他说,一些国家曾经历我国目前的情况,不过它们并没有实施免税,反而是
要求纳税人在1年或分期付还2年的税务。
他表示,虽然政府豁免征收1999年税务,不过公司或个人所赚取的红利或股息却必须缴税。
他吁请公司作好心理准备,因为政府会从公元2001起实施自行估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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