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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越南的特大经济案件昨日宣判 日期:1999-08-06
【新税网北京08/06/99信息】 经过两个多月的公开审判,越南胡志明
市人民法院8月4日就全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77名被告中有6
人被判处死刑,另有6人被判无期徒刑。
这是越南至今被告人数最多、国家损失最大的一起经济案件。此案波及面之
广,犯罪金额之大令全国震惊。77名被告中有51人原系各公司的经理、副经
理,18人是国家银行的干部,还有一名是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该案涉及90
年代中期进行的地下信贷交易。当时,明奉集团和EPCO两公司联络了47家
小公司,通过向政府和银行官员行贿等手段,获取巨额银行贷款,用来进行土地
投机买卖,使国家损失了2.8亿美元。
经过审理,法官以欺诈罪和盗窃国家财产罪对罪犯进行了宣判。被判死刑的
6人包括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曾鸣凤、连开辰和银行主管潘日洪、阮玉碧等,有
6名被告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一些罪犯分别被判处两年零6个月至20年监禁。
12名罪犯被缓延宣判,还有几人因审理期间关押的时间已经超过判刑时间被当
庭释放。
法官宣读长达200页的判决书后说,这是一起恶性案件,所导致的后果是
极为严重的。为了严厉打击类似的经济犯罪行为,法院从重量刑,以警世人。审
判当日,胡志明市派出大量警力对法院周围进行了严密把守,连外国记者也不得
入内报道审判过程。数千人聚集在法院大门外,以示对这些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
损失的罪犯的愤怒。审判结束后,警察费力地押送着身穿黑白相间囚服的犯人穿
过人群挤上囚车返回监狱。
这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暴露了越南近些年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
题。明奉集团曾是越南改革开放以来新兴的私人企业中的一颗明星。其经营领域
颇广,涉足纺织、地产等行业。EPCO公司曾是一家公私合营的贸易公司。但
是政府对这两家公司所从事的非法活动却没有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目前这两家
公司已基本被剥夺了经营权。
近来对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表明越南政府加大了打击经济犯罪的
力度,决心革除经济领域的毒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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