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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提出税改法案 日期:1999-07-26
【新税网北京07/26/99信息】 日前哥伦比亚财政部长J.C勒斯特勒坡
向国会递送一份文书,敦促早日通过税制改革法案。该法案作为政府减少预算赤
字的一项措施,已在1998年9月初送达。
法案建议将销售税税率从16%降到15%;同时,建议将一些货物与服务,
如某些食品、经营租金、信用卡、机器机械与某些家俱纳入征税范围。
地方税也将发生变化:城市工商税将由"管理经济活动"税取代。它将以企业
纯所得为税基,税率从0.3%到5%因地而异。政府希望这个税种消除企业在
一个以上城市经营所发生的双重征税问题。
对偷税的处罚也有变动:将给税务机关以更大的权力,包括没收货物、拘留
处分、以及对滞纳税款按较高利率计息。 (e990721003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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