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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制订引进外资新计划 日期:1999-07-22
【新税网北京07/22/99信息】 据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外长托卡耶夫日
前透露,为了给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资金,最近哈政府制订了1999年—20
01年引进外资计划,决定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计划”中规定1999年—2001年的3年间实际使用外资总额应达到
13.5亿美元。引进外资主委有两大来源,一是向国外借债,二是政府积极争
取外国无偿赠款。按照新的外资引进计划要求,新外资将主要用于发展交通和通
讯基础设施。
托卡耶夫副总理宣布,为顺利实现外资计划提出的目标,哈政府最近通过了
30多个新的法令,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速经济改革进程,扭转经济危机形势,
为引进外资创造良好的国内经济环境。
第一,在国内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方面,哈将采取四大措施,一是加快实施
企业破产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私有化的政策和法规;三是加强税收工作;
四是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第二,调整外资使用政策,把发展中小企业经营作为今后哈利用外资的重要
方向,以加快食品和纺织工业、农业机器制造业、化肥工业和制药业等领域的发
展。
第三,在组织管理方面哈萨克斯坦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加强对引进
外资工作的管理。此外,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便利条件方面,哈政府也采取了一
些新的作法,如对外国商人实行专门的签证制度;简化海关手续;改革许可证制
度,放宽对许可证的限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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