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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出台吸引外资新政策 日期:1999-07-21
【新税网北京07/21/99信息】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
吸引国外投资,越南政府制定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定外资企业工人的最低劳动报酬。二、废除价格双轨制,将外资企业
电费下调12.5%。外国人的水费、电话安装费和参观游览门票费用下调至与
越南人相同。三、国际长途电话费用下调10%-15%。四、下调外资企业领
取经营许可证时须交纳的费用。将外国公司在越申请成立公司办事处规定交纳的
费用下调为72美元。废除由政府或省级机构规定的所有不合理的手续费,为投
资者办理各种手续提供便利。五、下调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的增值税
税额。对于国外投资者用作固定资产的进口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建筑设备的投
资免征增值税。六、对在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起点由过
去的月收入500万越盾提高到800万越盾。七、为国外投资者在办理出入境
手续上提供方便。八、当外资企业遇到困难,项目建设工程暂停运营时,酌情减
免土地税。 (d9907150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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