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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调整预提税税率 日期:1999-07-07
【新税网北京07/07/99信息】 西班牙宣布修改工薪税及部分预提所得
税的税率。修改后的工薪税与原来的工薪税唯一的一点区别在于雇佣费用的扣除
项目,而修改后的工薪税则将雇佣费用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而修改后的工薪税
则将雇佣费用作为工薪税的扣除项目。
一、对西班牙居民适用的新的预提税税率从1999年1月1日(除另有规
定外)起施行,具体的税率规定如下:
1.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取得的收入,税率为20%。
2.利息所得(原税率为25%)和不动产租赁所得(原税率为15%)的
税率为18%。
3.提供专业性劳务取得的劳务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无豁免的彩券及有
奖销售中奖奖金所得税率为20%,但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专业性劳务取得的劳
务费收入可适用10%的低税率征税。
4.从投资基金分得的资本收益,税率为20%(从1999年2月1起施
行)。
5.股利和应税的人身保险收益,税率为25%。
6.董事费收入税率为40%。
另外,在一定条件下,从西班牙证券交易所获得的股票收益可免征预提税。
二、对非西班牙居民的预提税税率规定与非西班牙居民所得税法相同:即拥
有常设代表机构或有资本收益的非西班牙居民适用35%的税率,无常设代表机
构的非居民适用25%的税率。 (i9906073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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