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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通过税制改革议案 日期:1999-07-07
【新税网北京07/07/99信息】 哥伦比亚国会批准了其综合税制改革议
案。虽未有对议案进行重大修正,但也有些地方不同,主要有:
1.所得税:雇员 向养老基金的交款的最高扣除限额由年薪金的20%,提
高到30%,而议案中建议的比例为40%。
2.增值税:①价值超过4万美元(而非建议中的3.5万美元)的汽车的
增值税税率由以前的60%降低到45%。②出租不动产也可以免交增值税,而
非仅又是针对用于居所的不动产才可免交增值税。③与广告、广播、报纸、电视
有关的服务在1999年适用10%的特别税率;在以后年度则要用15%的一
般税率。④寄宿服务将不再征收增值税。 (i990607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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