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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增加 日期:1999-07-06
【新税网北京07/06/99信息】 日本金融监督厅日前公布,日本64家
地方银行的不良债权为17万亿日元,比银行自己查定的数额高出2万亿日元。
经金融监督厅检查确定,截至1998年3月,这64家地方银行的总信贷
额为144万亿日元,其中正常债权为127万亿日元,回收无望和已经有风险
的债权为17万亿日元,而银行自己查定的不良债权为15万亿日元。
日本金融监督厅在早些时候还公布了17家全国性大银行的不良债权为20
万亿日元。因此,仅查出来的银行系统不良债权总额就高达37万亿日元。分析
家认为,若加上信用银行、保险以及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日本全国
的不良债权总额至少在50万亿日元以上。
1995年,日本大藏省宣布日本的不良债权总额为40万亿日元。金融机
构在此后已处理了大批不良债权,仅17家全国大银行在1997~1998年
度中就处理了约20万亿日元的不良债权。但由于日本经济持续低迷,破产企业
增加,不动产价格暴跌,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不断产生。 (a99070500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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