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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收的历史与现状(上) 日期:1999-09-20
【新税网北京09/20/99信息】 说起美国税收的历史,就不能不提到独
立战争。当年,英法两国殖民者为争夺统治权,在美洲展开了激烈持久的战争。
为了弥补军费开支带来的亏空,英国政府在1765年通过了印花税法,几乎把
所有的东西都纳入了该税的征收范围,同时也开创了在美洲直接征税的先例。加
上1764年开征的糖税,1773年的茶税,苛捐杂税把美国的穷人和富人逼
上了造反的绝路。不久,美洲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脱离英国,成为自治州。
这当然是英国不愿接受的。于是,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了。也许是英国的苛政太不
得人心,再加上美洲远离英国本土,美国人靠天时地利最终打赢了这场战争,得
以独立。
美国独立后的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北方政府都曾利用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
支付战争开销的来源。内战结束后,政府开支减少,有关征税的法令随即被废除,
百姓也就不用纳税了。
可惜好景不长,1894年,美国联邦政府在财政的压力下,又开始征收个
人所得税。但反对税收的老百姓也不示弱,很快就把官司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反对税收派认为,美国宪法规定,政府无权在公民投票同意前就开征新税。结果
最高法院裁定:个人所得税不符合宪法,必须废除。这样,反对派大获全胜。
几年后,也就是1909年,美国政府通过了旨在对公司征税的执照法。因
为有前车之鉴,新税法以政府赋予公司经营的权利为基点,即只要你想在美国做
生意,就必须向政府纳税。反对税收派仍然不服,官司照旧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这次,最高法院认为税法与宪法没有矛盾,于是执照税得以实施。
看到最高法院的裁决对自己有利,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把新税引入自已管辖的
范围。你联邦政府可以收税,我州政府、县政府和各城市政府也可效仿,如法炮
制。其征税名目与联邦政府完全一致:执照税。至今还有一些州和州以下的政府
保留了执照税。
不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美国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收税的愿望和需
求。在主观上,收入越多,越容易收支平衡,也可为社会提供新的服务项目,政
治家们亦可借此吹嘘自己的政绩。在客观上,各级政府都有自己庞大的开销。
有些开销,政府可以简单地按提供服务的多少向老百姓收税。比如在华盛顿
餐馆用餐,顾客必须多交近10%的服务费给特区政府,去吃饭的人也不会有太
多怨言。因为你若不愿意缴这么多税,可以到其他州用餐。
政府另一部分税收是按公民的需求量计算的,比如烟酒、汽油等。对此类物
品,政府硬性规定其税率。 还有一些开销,比如国防、公共交通、社会福利
工程等,政府却无法按量计算,也无法按百姓的需求按比例分摊。此外,还有的
开销,政府只知道谁是受益者,但因为社会道德准则不容许按“劳”取“酬”,
向受益者收税,比如对癌症等疾病的研究项目。
总之,政府在客观上有如此繁杂的开销,就必然去寻找各种各样的财源。政
府在“穷尽”了对贸易、公司的税收后,自然就想到个人所得税这条漏网的大鱼。
然而,最高法院早已裁决征收个人所得税违背了宪法的精神,要想收税就必须修
改宪法。
1913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第十六条宪法修改法案,明确了联邦政府对
美国公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权利。
在肯定税收合法后,政府在执行税法前还有一个重要问题要回答:征收合理
不合理?
在越战时期,很多美国人都反对政府的对越战争政策。其中有些人公开对税
收提出质疑,因为税收的20%一30%都被用在军费开支方面。反战人士拒绝
向政府纳税,他们认为把军费开支强加于反对战争的人头上是不合理的,不缴税
是为了声张正义。
然而,在美国,不论旧法律多么不合理,在没有新法律颁布之前,它还是法
律,百姓必须服从。税务局从来执法如山,对这些拒不缴税者,丝毫不会客气。
尽管美国社会有少数人同情或支持这些不同政见者,但税务局在强大的国家机构
支持下,可以出动大量警察,采取强制措施。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因反对美国
军备扩张而拒不缴税的个人或团体能斗过税务局的。
这里,再举一个小例子:美国有一本《金钱》杂志,该杂志每年编凑一组数
据,然后请全美最大、最有名的50家会计师事务所做这个假想的个人报税表。
结果当这50份报表公布于众时,居然出现了50个不同的答案!年年如此。税
法的条条框框太多、太复杂,美国老百姓要求筒化税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改来
改去,收效甚微。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合法的未必合理,尤其在美国这个个人主义至上的国家。
(h9909057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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