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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对亚马逊河地区的公司给予税收优惠 日期:1999-09-03
从1999年1月1日起,在秘鲁亚马逊河地区(常被指作丛林地带)建立的公司
可享受政府50年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包括免征所得税和将税率从30%降至10%
或5%,具体情况视公司在丛林地带的位置而定。若公司以利润再投资,可免收增
值税。一些特殊产品如天然气、石油可免收消费税。
这些积极的措施有利秘鲁亚马逊河地区的农业、渔业、林业和同初级产品市
场相联系的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初级产品是指咖啡、可可、黄麻、栗子、芝麻、
黄豆、柚子等各种产品。 (a99083000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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