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与列支敦士登公国签订税收优惠条款 日期:1999-08-28
【新税网北京08/26/99信息】 据澳大利亚税法规定,澳大利亚居民从
事危险性高、环境差及特别艰苦的工作而取得的奖金、周日和夜间工作的额外补
贴可享受免税待遇。但对澳大利亚居民在国外取得的此类报酬所得,则只有当该
居民从事工作并取得此类所得的国家与澳大利亚签订税收条约时才有权享受此免
税优惠。澳大利亚继1998年2月与瑞士签订此种条约,其目的是允许在列支
敦士登公国工作并取得上述所得的工人可以与在澳大利亚境内及在瑞士工作的工
人一样享受同等的税收减免待遇。 (i9908074031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