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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制订“第二金融圈”改革方案 日期:1999-08-24
【新税网北京08/24/99信息】 韩国财政经济部8月18日制定了有关“第
二金融圈”的管理结构改革方案。
在韩国,除银行以外的保险、证券、信托、投资等公司被称为“第二金融圈”。
据报道,此次改革意在切断韩国五大企业集团对第二金融圈的控制,防止这些金
融机构成为大企业集团的“小金库”.确保大企业集团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根据上述改革方案,韩国将分阶段地加强小股东的权利;限制大企业集团在
“第二金融圈”所持的股份;限制“第二金融圈”向所属集团的企业放贷和投资
的额度;在“第二金融圈”引进“公司外理事制度”并设立监察委员会;实行复
合财务报表制度和季度报告制度;对经营亏损的公司负责人进行财产调查并要求
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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