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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取消资金离境税 马来西亚有信心应付撤资 日期:1999-08-24
【新税网北京08/24/99信息】 马来西亚全国经济行动委员会表示,虽
然将于9月1日起撤销资金离境税,但已作好应付资金流走的准备。
该委员会称,投资马来西亚股市的新资金会减轻撤资的程度。
马来西亚政府于2月15日实施资金离境税制度,当这个措施于9月1日取消后,
会改为向离境的投资组合利润征收税款。
马来西亚政府为管制资金,于去年9月1日执行为期一年的禁止撤资措施,但
后来放宽为征收资金离境税。
全国经济行动委员会称,即使资金继续撤走,政府也不会实施新的限制离境
措施。自从实施资金离境税措施后,总共有11亿美元的新投资组合资金流入。
该委员会表示,短期内收紧货币政策的机会极低。
委员会称,银行资本充足比率为12.7%,而马来西亚的外汇储备达317亿美
元,足够6.9个月的进口需要。这些条件应能应付9月1日可能出现的大量撤资情
况。
全国经济行动委员会认为,应该进一步简化撤资系统,而事实上,继2月15
日实施资金离境税制度后,已有外资流入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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