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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99预算的税收要点 日期:1999-08-18
【新税网北京08/18/99信息】 2月26日,新加坡政府宣布1999
年预算法案,其中税收方面主要是:
一、对1999年税收年度的个人及公司所得税一律实行减征10%,但不
包括公司的股息所得。
二、从1999年2月27日至2003年2月27日止,在新有常设机构
的非居民,来自规定的债券利息免税。
三、对经批准从事证券中介的金融机构所得免征公司税。
四、政府债券在一级市场中销售的免税。
五、符合规定的辛迪加企业所得免征。
六、国际会议组织所得适用10%的优惠税率。
七、海上石油生产及储运所得免税。
八、为取代使用柴油而购置的汽车实行一年100%的折旧。
九、对零点人教育费用年限2,500新元内扣除。 (j990615007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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