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外期货交易税对我国的启示 日期:1999-10-10
【新税网北京10/10/99信息】 自从19世纪中叶于美国芝加哥形成期
货市场以后,100多年来,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近百个期货交
易所,期货交易品种已有150多项,期货交易的存在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起到了一定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期货交易这一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已
逐步进入社会经济生活,并必将有所发展。
国外课征其货交易税概况
期货交易税,是以期货交易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属流通税或交易税性
质。目前,世界上课征期货交易税的国家不多,有日本、芬兰、法国、香港这几
个国家和地区。
国外征收期货交易税,在课税方式、计税方法、税率等方面有所不同。若以
课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量课征,如法国、香港的期货交易税;
另一类是从价课征,日本、芬兰的期货交易税属于此类。
法国和香港地区征收的期货交易税,是从量定额征收,即以期货交易次数为
计税基准,课以固定税额。香港的期货交易税以买和卖的平仓交易次数为计税基
准,期货交易人每完成一次交易,须支付5元港币的定额税。法国的期货交易税
也是定额课征。政府规定,凡通过法国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易均须纳税。与香港
不同的是,法国的课税基准是单向买单或卖单交易次数,无论交易者是买单还是
卖单,每一次的交易,都要缴纳0.05法郎的税款。若以买卖的平仓交易为基
准单位计算,期货交易者须纳税0.1法郎。另外,法国每年度制定期货交易税
的预算收入数,如果已达到该预算数,则该年度剩余时间里就不再对期货交易者
征收此税,往往是在第四季度即可不征税了。故对期货交易者而言,如仅就支付
税收成本来看,第四季度可称得上是获利多的好季节。
日本和芬兰征收的期货交易税,则是从价课征。日本的期货交易所和证券交
易所近二十家,实行统一的期货交易税税率,对期货契约交易按其买卖平仓交易
价值,课征0.002%的交易税。芬兰的期货交易税课税基准是每一次买或卖
交易价值的变动额,而不是交易价值本身。这就意味着交易者无论是获利或损失,
都要纳税,税率为0.05%,其纳税额与交易获利数或交易损失数成正比。
由上可知,从量课征的期货交易税,税额固定,与交易次数相关,而与交易
价值无关。从价课征的期货交易税,依率计征,与交易价值有关。从税负轻征比
较,法国的税负较轻,日本的税负较重。
对我国的启示
择优选择国外期货交易市场。从事期货交易是以获利为前提的,成本越低越
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税负低的国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就比较有利。
我国期货市场应选择合适的品种。目前亚洲地区的期货交易以日本、香港、
新加坡等地为主,上市交易的品种不少,但最缺乏的是原材料和农产品的期货交
易和期货交易市场。而我国有丰富的资源,又是农业大国,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
的先天条件,应在这些方面注意发展,而风险性更大的金融期货则应适当减少。
我国暂不宜征收期货交易税。征税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二是
为了对经济和收入分配进行适当调节。我国的期货市场尚在起步阶段,需要有一
定的发展,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且就目前来看,期货交易税的收入不会太多,于
增加财政收入无多大作用,目前以不征收期货交易税为好。
迅速立法,规范期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市场。我国期货交易起步不久,由于我
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有关法规还不很健全,容易造成一些漏洞。为了
发展和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一定要赶快制定有关期货交易的法规,规范期货交易
行为。
建立专门机构实施监管。国际上设立期货交易的国家,通常都设有专职机构,
负责管理期货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如美国、法国、日本等。我国应设立直属国
务院领导的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对期货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进行监控和指导。
(a99100800403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