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与过去的申报表相比,新申报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和变化:1、新申报表采用的是以间接法为基础的表样设计;2、新申报表附表数量有所减少(由原来的14个减少到11个附表);3、新申报表将一些税收优惠项目直接列入纳税调减项目;4、新申报表要求境外所得应弥补境内亏损;5、股权投资损失用投资转让所得弥补;6、新增了《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7、新申报表主表新增了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情况。新申报表还考虑了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的填报问题等。
为便于纳税人在短时间内掌握新申报表的特点、内容、填报要领及其税收政策,准确、及时、顺利地完成2008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新疆税务网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设计的主要参与人员,通过“以表释税”的方法对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填报方法和逻辑关系、政策依据,以及新旧表的差异,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其改革趋势等进行权威讲解。 |